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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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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亦凡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吴亦凡近亲属、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二审宣判。

事件发展

  •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时任吴亦凡执行经纪人的冯某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18岁,女)到吴亦凡家中参加聚会。当晚,大家都交出手机统一保管后,都美竹与十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 2020年12月6日下午,都美竹在吴亦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亦凡给都美竹转账3万余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二人保持微信联系直至2021年4月。

  • 2021年4月,吴亦凡不再回复都美竹消息后,都美竹向好友诉说自己受到了冷落。

  • 2021年6月,都美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亦凡交往过程。刘某文于6月2日发布都美竹被吴亦凡“冷暴力”的博文。在都美竹曝光自己与吴亦凡的交往后,各路人员也嗅到了利益的味道,找上门来。徐某根据都美竹的叙述等素材进行包装渲染,大笔一挥撰写了“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 2021年6月,家住江苏南通,只有初中学历的刘某迢看到都美竹和吴亦凡的网络信息后,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于是,刘某迢冒充受害人、都美竹与吴亦凡律师及工作室,周旋于都美竹与吴亦凡之间,诓骗双方,目的就是诈骗钱财。直至警方通报前,都美竹与吴亦凡都被蒙在鼓里。

  • 2021年7月,都美竹爆料吴亦凡性丑闻一事引爆舆论。 7月13日,徐某主动联系都美竹,想帮她炒作。双方一拍即合。 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了有关调查的情况通报。根据警方的调查,2020年12月,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到吴亦凡家中参加聚会,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 2021年8月1日消息,吴亦凡个人微博及工作室微博“现已无法查看”。

  • 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法院依法择期宣判。 

  •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 2023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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